刘宝玲:河北雄安新区临时党委副书记、筹委会主任
刘宝玲,男,汉族,1960年11月生,河北易县人,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,在职研究生,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82年8月参加工作。
1978.09—1982.08河北师范学院物理系物理专业学习;
1982.08—1988.07张家口市张北师范学校教师;
1988.07—1989.08易县大龙华乡秘书;
1989.08—1992.03易县大龙华乡副乡长;
1992.03—1993.01易县政府办副主任;
1993.01—1993.11易县桥头乡党委书记;
1993.11—1994.07易县县委办主任;
1994.07—1996.06易县县委常委、县委办主任;
1996.06—2000.02易县县委副书记(其间1998.10—1998.1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);
2000.02—2003.04曲阳县委副书记、县长(其间2001.09—2001.11河北省委党校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);2003.04—2005.06曲阳县委书记(2000.09—2003.07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);2005.06—2008.04定州市委书记(2007.03副厅级);
2008.04—2008.05保定市副市长、党组成员、定州市委书记;
2008.05—2012.06保定市副市长、党组成员;
2012.06—2013.07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、党组成员;
2013.07—2016.04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、党组书记;
2016.04—2016.07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长、党组书记、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长;
2016.07—2017.04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长;
2017.04—河北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长,河北雄安新区临时党委副书记、筹备工作委员会主任。